规范荔枝经营行为 整顿市场交易秩序
来源:嘉兴水果市场信息中心 作者:jxsgsc 发布时间:2011-06-17 点击次数:1986
近年来,果品包装箱自重量过高,从而损害客商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,为规范经营行为,整顿交易秩序,市场管理部门会同果品行业协会,根据不同水果品种包装箱的包装要求,制定了包装箱的自重规定和相应的管理办法。
6月14日、16日市场管理部门、果品行业协会组织人员分别对经营荔枝的经营户进行了挂牌、标重检查。两次共抽查40家荔枝经营户,其中有11家经营户未挂牌销售,在挂牌销售的经营户中有1家存在短斤缺两的现象。
在此次检查中对未挂牌销售荔枝的经营户,市场予以口头警告,并要求当场整改。市场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果品准入制度,要求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做到“诚实、守信”,不得以任何手段欺诈、蒙骗消费者。经营荔枝的经营户必须挂牌经营,标名批发部名称、果品品种、产地、净重,对仍未挂牌标重经营,蒙骗批发商和消费者的,市场管理部门、果品行业协会将加大处罚力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