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嘉兴水果市场果品包装箱举报奖励制度》自2014年5月12日向全市场发文公布实施以来,得到了广大经营户的积极拥护与支持,截止6月底共接到举报3起,现将违规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:
1、5月21日,市场管理部门接到某客商举报投诉,反映海丰批发部销售的枇杷包装箱超重(重5斤)。在接到投诉后,管理部门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批发部进行检查,经现场实际称重核实,该批发部所销售的80箱(毛重量28斤)枇杷,包装箱平均重4.5斤/箱,超过市场规定2斤/箱。根据相关规定,对海丰批发部处以该批次果品超重部分批发价10倍的罚款(4000元),同时根据举报奖励制度的规定,从罚款中提取30%奖励举报人,奖励金额1200元。
2、6月14日,市场管理部门接到某客商举报投诉,反映柯兴批发部销售的李子包装箱超重(重7斤)。经检查以及现场实际称重核实,该批发部所销售的26箱(毛重量40斤)李子,包装箱平均重6.1斤/箱,超过市场规定2.6斤/箱,并且有在包装箱内塞垫书本的恶意加重行为。根据相关规定,对柯兴批发部处以该批次果品超重部分批发价10倍的罚款(1690元),同时根据举报奖励制度的规定,从罚款中提取30%奖励举报人,奖励金额500元。
3、6月28日,市场管理部门接到某客商举报投诉,反映永安批发部销售的泡沫包装箱枣子包装箱超重(重3.4斤)。经检查以及现场实际称重核实,该批发部所销售的6箱(毛重量27斤)枣子,包装箱平均重3.2斤/箱,超过市场规定1.7斤/箱,并且有在包装箱内塞垫纸的恶意加重行为。根据相关规定,对永安批发部处以该批次果品超重部分批发价10倍的罚款(765元),同时根据举报奖励制度的规定,从罚款中提取30%奖励举报人,奖励金额230元。
举报奖励制度推行以来成效初显,对规范经营户的行为和行规行约的执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。在此,市场管理部门希望各经营户切实遵守《嘉兴水果市场果品包装箱(物)自重量核定标准及违规处罚规定》。同时,也欢迎各经营户、客商互相监督、踊跃举报,市场将对违规行为做出严肃处理,同时对举报者做好奖励和保密工作。
嘉兴水果市场果品行业协会